果凍的證據是什麽意思(劣質果凍)
- 编辑:5moban.com - 18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陳平平 日照報道
3月15日,日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日照市市場監管領域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這十大案例聚焦當前消費維權中的熱點問題,從不同角度反映了消費領域存在的不公平現象,如強製交易、食品安全、霸王條款、不公平待遇等。
【案情簡介】
2021年11月,張先生在東港區石臼某商店購買了20.2元的果凍,回家給孩子吃了幾個後發現裏麵有一部分果凍是過期的,與商家協調不成功後到東港區市場監管局請求解決。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投訴後,工作人員到達現場聯係雙方進行處理。經調查,消費者購買的果凍中確實存在部分過期的食品,消費者提供了購物憑證,證據確鑿。最終商家賠償消費者1000元,雙方達成和解,消費者滿意。商家銷售過期食品的問題另案處理。
【消費警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藏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保質期的食品”的規定,本案中消費者購買的果凍超過了保質期限,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特別是食品應該注意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同時應該保留好消費憑證,以便日後出現糾紛維權需要。另外也敬告經營者,“食品安全無小事”,要時刻繃緊食品安全這根弦,如危害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將受到法律的嚴懲。